2010年2月7日 星期日

幸福的權利



我深深覺得,只有當一般普通人,對生活必需品沒有欠缺時,才有資格去談幸福的權利~
何謂生活的必需品?食,衣,住
吃都吃不飽,每天為了下一餐而尋找奮鬥的人,哪來的閒工夫去尋找幸福?
沒有衣服穿,能先穿得溫暖就好了,哪還有多餘的高檔衣服來搭配打扮自己?
沒有自己的房子,繳不出房貸,哪來遮風避雨的家?

人和人之間的互動,至少也是要先滿足這3個基本的條件
才有資格去和他人做下一步真實的互動
我一直很不喜歡當錢的奴隸,因為人生並不是只有賺錢而已
但如今的現實讓我不得不向錢去低頭
否則,以上3個基本的條件就要瓦解了!
本來嘛~我一個人生活好好的!足夠的!
但因為人就是有一大堆的羈絆放不下,又不能不管
因此只好犧牲幸福的權利而去照顧到那些所謂的羈絆
我的人生,已經不是我的人生了
我的幸福,已經放手不再癡想了
我的朋友,真正談心的又有哪些

人生似乎是白白來走一遭的
從一出生就註定面對這樣綁手綁腳命運的捉弄
好累呀~已經撐了好久好久了
還可以繼續撐下去嗎?一個人面對戰鬥,真的好累好累好累.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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